海关总署31日发布消息,海关总署与国家质检总局决定在广东地区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将“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的通关模式试点范围扩大至天津、上海、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以及福建等省份的直属海关和直属检验检疫局。
据了解,在海关与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合作试行的“三个一”通关模式中,“一次申报”即“一次录入、分别申报”,对依法须报检报关货物,企业可在企业端一次性录入关检申报数据,分别完成报检和报关。“一次查验”即“一次开箱、关检依法查验/检验检疫”,关检双方对口岸现场同一批货物均需查验时,通过公共信息平台对碰查验、检验信息,按照“一次到场、一次开箱”的原则,依照各自规定要求共同进行查验作业。“一次放行”即“关检联网核放”,海关和检验检疫部门分别发送对货物的核放信息,企业及其代理人凭海关和检验检疫部门的核放信息办理货物提离手续。